招标公告名称: | 港城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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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138764001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港城经招核2024-011号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渤海新区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 | 沧州海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内容: | |
港城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港城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以 《关于港城区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城经字[2024]1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港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海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23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0151.68万元;建设规模:石衡沧港城际铁路渤海新区站的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主要包括渤海新区站站前枢纽及广场建设,总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主要建设长途客运站、公交车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出租车蓄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和中心广场等;新增机动车停车位433个、充电桩45个,并建设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产业园区。计划工期: 55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其他: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5-09-20 09:00至2025-09-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获取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13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上发布。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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