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24〕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1 | 玉环新城(漩门二期)BXE035-0404地块 | 玉环新城南区 | 4.2319 | 商服、住宅用地 | >1.3且≤1.6 | ≤35% | ≥25% |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13200 | 50万元或50万元整倍数 | 2640 |
备注 |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允许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地块成交后一个月内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在玉环纳税。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人取得竞得入选人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须先与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玉环新城(漩门二期)BXE035-0404地块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再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十二个月内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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