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温土公告字〔2024〕整第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岭市GY0203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详见温土公告字[2024]整第50号出让公告。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竞买申请时要求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须在受让本宗地后6个月内在温岭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自然人、注册在温岭市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成立)。如联合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各自申请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比例。受让本宗地后,应按照报名申请时明确的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在温岭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温岭市自然资源局再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6时。温岭市GY020301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佰捌拾万元(¥78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程序
(一)数字证书(CA认证)的申请办理
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首页查看。
(二)挂牌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9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查阅和下载出让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
3.建设用地规划要求(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413002、331081202413006号、温岭市GY020301地块建设条件须知);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5.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样本);
6.《温岭市GY020301地块项目建设回购协议书》;
7.《温岭市GY020301地块建筑方案》;
8.《温岭市GY020301地块初步设计一、二》;
9.其他相关资料。
(三)网上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9日登陆“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仔细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及《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提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地块竞买。
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咨询电话:
(1)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6-82837029(土地业务)、0576-86105312(规划业务)
(2)温岭市财政局:0576-86086637
(3)温岭市温峤镇人民政府:159586196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申请人自行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我局将不再另行组织。
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1、挂牌起始时间:2024年11月27日9时;
2、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
挂牌出让起始及截止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宗地的挂牌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
温岭市GY020301地块的起始价为人民币叁仟玖佰万元(¥39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万元)的整倍数。
九、挂牌出让程序
(一)公布挂牌出让信息
温岭市GY020301地块的位置、面积及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出让信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上公布。
(二)挂牌竞价
1、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应当符合规定。
(2)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2、报价及系统接受报价、显示、确认报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4年11月27日 9 时)开始接受报价;
(2)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须高于当前系统确认的最高有效报价。
(3)交易系统接收符合条件的报价,即时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截止,按下列规则处理:
1、挂牌期限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交易不成交。
2、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期限截止后,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设定为10分钟。
3、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有效报价单位为竞得入选人。低于底价的,挂牌交易不成交。
(四)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挂牌期限截止后,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的申请阶段。
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
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最终报价确认方式
(1)网上限时竞价中有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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