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O2O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6、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7、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77号三深区块六区10号房屋3年租赁权 | 标的编号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0-22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11-04 |
出租底价 | 651924 元/年 | 房屋所在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联系人 | 楼先生、宣小姐 | 联系电话 | 0571-85085368、0571-85085367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泛海国际中心A座27楼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名称 |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路777号三深区块六区10号的房屋 | ||
坐落位置 | 文二西路路777号三深区块六区1-4、6、8-17、19、21号 |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47589号 |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7571.80㎡ | |||
房屋用途 | 公园与绿地/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二期)河渚街区块配套用房 | |||
不动产分类 | 其他用房 | 其它权力情况 | 无 | |
使用现状 | 空置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其他披露事项 | 1、租赁房屋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路777号三深区块六区10号,具体位置为河渚街C1-10,租赁面积约为537.98㎡,其中一层为381.7㎡,二层为156.28㎡。租赁房屋无单独房产证,为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47589号权证的部分。租赁房屋产权归杭州西湖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出租方系受托负责租赁出租管理。租赁房屋招租面积系出租方提供,若本次租赁房屋面积与上述明示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 2、租赁房屋目前空置。租赁房屋质量、位置、招租面积及水、电容量等以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出租底价 | 651924元/年 | |||
出租面积(㎡) | 537.98 | ||||
租赁期 | 3年 | ||||
起租日 | 实际交付日为起租日 | ||||
免租期 | 3个月,计入租期不收取租金,在首期租金中减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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