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04-0145宗地位于宝安中心区新圳河东侧,湖滨西路与海秀路交界处。项目于2010年5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0-0047号)并签订深地合字(2009)4035号补充合同一。现用地单位已取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发改〔2021〕114号),并申请变更A004-0145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已受理。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用地面积:82413.24平方米;
二、本项目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390091.22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128216.22平方米,二期新建261875平方米(包括七项基本设施用房198707平方米,科研用房15282平方米、教学用房35391平方米,健康体检用房3545平方米,夜间值班宿舍3950平方米,公交枢纽站5000平方米);
三、容积率≤4.74;
四、建筑覆盖率≤50%;
五、建筑退线:新湖路一侧≥8米,湖滨西路一侧≥12米,海秀路一侧退线原则≥12米,新圳河一侧≥4米,公交枢纽站影响区域允许零退线;
六、本项目须满足宝安中心区相关城市设计要求;
七、本项目总停车位2000个;
八、备注变更内容如下:
1. 本项目共2500张床位,其中二期1500张;
2. 本项目允许与周边地铁站点连通;
3. 本项目二期停车位1207个,新配建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4. 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5. 本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6. 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7. 本项目用地进入1号线、5号线、穗莞深城际机场至前海段、11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48318.24平方米,用地单位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7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项目现场(新圳河东侧,湖滨西路与海秀路交界处)及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http://pnr.sz.gov.cn/ba/)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27832447
附件:宝安中心区A004-0145宗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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