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广场一期桩基检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ZZND-2025-101
二、项目名称:金禾广场一期桩基检测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宁德市昌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青山路10号2幢 | 379510元 | 95.53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金禾广场一期桩基检测项目):
服务类(宁德市昌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采购 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 标准 | 金额(元) |
1-1 | 金禾广场一期桩基检测项目 |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图纸制定检测方案,并报采购人、监理单位审批后进行检测。 | 1、桩基检测费用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技术服务的方法和依据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等规范规程及桩基设计图纸中的有关条款。以上所列规范中如国家或相关部门发布更新版本,应与最新版本为准。 3、服务要求 3.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图纸制定检测方案,并报采购人、监理单位审批后进行检测。实施检测前,供应商还需将检测项目及检测数量提交采购人确认。3.2、供应商必须根据检测方案,按合同工期组织完成检测工作。3.3、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的检测报告。3.4、供应商须保证检测设备一次性进场,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额外增加检测设备。3.5、供应商应做到工完场清,由检测工作所产生的垃圾,供应商应负责外运;在检测过程中,降低噪音、减少粉尘,做好环保及文明施工。如发生扰民事件,其责任与所需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3.6、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开展检测工作,服从采购人项目部、监理方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7、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检测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采购人需要配合的工作。3.8、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3.9、上述检测工程量清单为目前暂估可能涉及的检测数量,成交后可能增减检测项目的数量,最终费用以实际完成的检测项目工程量结算。3.10、若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无法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取消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3.11、供应商应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如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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