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第二中学(朝阳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定标结果公示(暨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6010601100625001
一、招标项目名称:漳州市龙文区第二中学(朝阳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96-2105929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1号东裕花园1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桂兰、黄文彦、史昭菁 联系方式:0596-2961882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楼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五、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3日上午09时30分
七、定标时间:2025年06月27日上午09时30分
八、定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四层)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相关信息:
1.中标候选人: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亿柒仟贰佰柒拾伍万肆仟柒佰贰拾柒元整(¥272754727.00);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蔡军
证书类型及证书编号: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闽1352015201616147;
4.企业业绩: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设计周期:本项目分阶段设计,每阶段设计以发包人通知起算,三十天内完成送审稿,意见出来后,三十天内取得审查合格书;施工工期:项目若分期建设,每个分期不超过720日历天(实际以施工许可证为准)。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定标候选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定标结果公示(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十一、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96-2128106。
十二、公示期: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6月30日。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5年06月27日
漳州市龙文区第二中学(朝阳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定标候选人公示漳州市龙文区第二中学(朝阳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6010601100625001
一、招标项目名称:漳州市龙文区第二中学(朝阳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596-2105929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1号东裕花园1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桂兰、黄文彦、史昭菁 联系方式:0596-2961882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楼
三、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四层)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漳州市龙文区第二中学(朝阳中学)高中部分新建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配合方案及初步设计调整审批、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及无条件配合设计优化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且不限上述范围。本项目设计应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应采用BIM技术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供BIM技术应用成果(如有)。应强化海绵城市设计,确保海绵工程举措和做法在施工中落实。②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变配电设备、发电机、电梯、充电桩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经审核后的施工图及财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③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用隔震减震技术,资质要求及具体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建科〔2024〕29号)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七、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参数K值:K=6.15%
八、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3日上午09时30分
九、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及相关信息(排序不分先后):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成员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1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人民币272463829元 | 姓名:杨涛 证书编号:京1112019202007154 |
2 | 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人民币272754727元 | 姓名:蔡军 证书编号:闽1352015201616147 |
3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人民币272260201元 | 姓名:胡龙 证书编号:粤1442019202003360 |
4 | 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人民币273249252元 | 姓名:沈启堂 证书编号:闽1352011201106056 |
5 | 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人民币271620227元 | 姓名:徐始兴 证书编号:闽1352011201206321 |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设计周期:本项目分阶段设计,每阶段设计以发包人通知起算,三十天内完成送审稿,意见出来后,三十天内取得审查合格书;施工工期:项目若分期建设,每个分期不超过720日历天(实际以施工许可证为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定标响应材料的提交
1、纸质定标响应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6月27日09:00-09:30时;纸质定标响应材料递交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标厅四【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注: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到场提交《定标响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定标候选人资格。
十一、评标委员会专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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