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高教园区酒店综合体(一期)项目方案、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赣建东临招字【2024】第2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州高教园区酒店综合体(一期)项目已由抚州市东临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8-361006-04-01-140650,招标人为抚州市东临新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方案、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抚州高教园区酒店综合体(一期)项目建筑方案、初步设计;
2.2 工程建设地点:抚州市东临新区七里岗乡水口村;
2.3 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 36000万元;
2.3.1 设计费:本次招标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费暂定为259万元。最终设计费用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标准不超过50%计取,且最终设计费不得高于概算批复设计费对应金额,计费基数以业主认可的施工图预算评审价下浮 6%后的造价为准(如计算后高于暂定价,则以暂定价为准;如低于暂定价,则按实计取设计费用)。
2.3.2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0.5(工作量占比)×0.5(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取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 1.15、附加调整系数取 1.0)】*(设计费中标价/设计费暂定价)。 工作量占比分别为:方案设计为20%,初步设计为30%。
2.3.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酒店工程建设、精装修工程、园林绿化以及配套工程等。
2.3.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优化、概算编制)及上报审批等内容,以及建设过程中的后续服务等,业主单位有权调整设计范围,如设计范围减少,设计费按比例进行扣减,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2.3.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6 计划工期:本工程设计按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两个阶段进行,总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团队成员中:
3.1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2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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