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自然资告字〔2024〕257号
经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批准,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混合比例 (%) | 使用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米)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CJ-2024-CYYSW-05-01-1号地块 | 水尾组团石霸公路西侧(华盛粉磨站东侧) | 43317.31 | 二类工业用地 | 100.0 | 50.0 | ≥1.00 | ≥40 | ≤20.00 | ≤36.00 | 1352.0000 | 1352.0000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
(二)宗地净地情况:
拟出让地块为政府储备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清表均已完成,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已通水、通电、通信、通路,完成土地平整,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综上,该地块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二、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开发建设要求(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CJ-2024-CYYSW-05-01-1号地块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高新技术产业) | 220 | 200 | 15 | 27个月内 |
其他准入条件: 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土地和海域供应流转联席审查会议纪要》(〔2024〕13号),该地块产业类型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高新技术产业),设定该地块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高新技术产业)条件下的用地控制指标为: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200万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7个月内,准入及其他条件不作具体要求。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竞得单位须严格按照该地块的规划要求、产业类型及用地控制指标开发建设。 2.竞得单位开发建设的项目需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3.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单位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9个月内竣工。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4.竞得单位应按《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要求,须按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200万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7个月内,准入及其他条件不作具体要求。 5.实施装配式建筑要求:项目须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的《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琼建科〔2023〕240号)要求,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项目实施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政策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6.实施绿色建筑要求:项目须按《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所规定的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项目实施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政策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竞买申请(一)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2.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1)凡在海南省范围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地价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失信被执行人。 4.地块产业准入条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高新技术产业)。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 2024年11月29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 (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拍卖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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