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海口市海甸三西路南希科技苑一号楼商铺一至四层商业项目整体招租 | ||||
项目 编号 | QY202410HN2140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1月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海口市美兰区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元) | 挂牌底价 (元/年) |
1 | 海口市海甸三西路南希科技苑一号楼商铺一至四层商业项目整体招租 | 1-4 | 7468.44 | 450000 | 2870000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免租金 装修 期限 | 60天,含在合同期内 | 履约保证金(元) | 首年租金标准的10% | ||
标的 状态 | 租赁中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
房屋现状 | 1.标的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西路16号,毗临海大南门夜市,周边社区底商及沿街商铺较多,附近有银行、学校、农贸市场,人流量较大,商业繁华度较好。 2.南希科技苑一号楼共18层,其中本项目整体招租的是1至4层,5-18层为居民住宅。 | ||||
租赁 用途 | 禁止承租方任何违反公序良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和违法违规的用途。 | ||||
重大事 项说明 | 标的处于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截止日期2024年11月6日。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13日 | ||||
评估机构 | 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海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425884649 注册地:海口市海甸岛人民理58号海南大学泰坚楼103房 法定代表人:邓泽明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海大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交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若在5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交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5.禁止新承租方任何违反公序良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和违法违规的用途。若因新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新承租方承担。 6.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7.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8.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9.其他未尽事宜按《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 ||||
标的 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 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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