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租赁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乐清市人民政府审核,乐清市虹桥镇瑶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乐清市集体土地入市地块[2024]010号(虹桥镇瑶岙村)、乐清市集体土地入市地块[2024]011号(虹桥镇瑶岙村)、乐清市集体土地入市地块[2024]012号(虹桥镇瑶岙村)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租人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的出租人为 乐清市虹桥镇瑶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其委托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交易。
二、挂牌租赁原则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三、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地块名称:乐清市集体土地入市地块[2024]010号(虹桥镇瑶岙村)(以下简称宗地一)
1.地块位置:虹桥镇瑶岙村;
2.地块范围:详见红线图;
3.租赁面积:4031平方米(国家2000坐标面积);
4.土地用途:环卫用地;
5.租赁年限:20年;
6.挂牌起始价:181万元;
7.竞买保证金:36.2万元;
8、容积率:≤1.5;
9、建筑密度:≤55%;
10、建筑限高:≤24米;
11、绿地率:≥15%。
1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建筑面积:≤6046.5平方米(国家2000坐标面积);
13、产业准入要求:环卫行业,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900万元(含土地租赁价款)。
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详见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乐资规条〔2024〕0114号);土地租赁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二)地块名称:乐清市集体土地入市地块[2024]011号(虹桥镇瑶岙村)(以下简称宗地二)
1.地块位置:虹桥镇瑶岙村;
2.地块范围:详见红线图;
3.租赁面积:2096平方米(国家2000坐标面积);
4.土地用途:环卫用地;
5.租赁年限:20年;
6.挂牌起始价:94万元;
7.竞买保证金:18.8万元;
8、容积率:≤1.5;
9、建筑密度:≤55%;
10、建筑限高:≤24米;
11、绿地率:≥15%;
1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建筑面积:≤3144平方米(国家2000坐标面积);
13、产业准入要求:环卫行业,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470万元(含土地租赁价款)。
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详见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乐资规条〔2024〕0115号);土地租赁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三)地块名称:乐清市集体土地入市地块[2024]012号(虹桥镇瑶岙村)(以下简称宗地三)
1.地块位置:虹桥镇瑶岙村;
2.地块范围:详见红线图;
3.租赁面积:7670平方米(国家2000坐标面积);
4.土地用途:环卫用地;
5.租赁年限:20年;
6.挂牌起始价:343万元;
7.竞买保证金:68.6万元;
8、容积率:≤1.5;
9、建筑密度:≤55%;
10、建筑限高:≤24米;
11、绿地率:≥15%。
1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建筑面积:≤11505平方米(国家2000坐标面积);
13、产业准入要求:环卫行业,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1720万元(含土地租赁价款)。
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详见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乐资规条〔2024〕0116号);土地租赁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四)付款时间: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土地租赁价款(若缴款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则延长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竟得人不能按时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租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租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租人并可请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五)交地、动工及竣工时间:交地之日为租赁价款付清后15天内,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竣工。
承租人超过租赁合同约定开工建设时间六个月未开工建设的,属企业自身原因的,予以收回该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收租赁合同约定的定金,剩余的已支付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价款(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承租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不超过六个月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继续履约。
承租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总额0.3‰的违约金。
(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该地块为环卫用地,不得改为工业用途。入驻企业其空间布局必须符合乐清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其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规定排放标准并且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四、挂牌租赁程序
(一)信息发布:出租人委托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发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公告。
(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报价: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提交竞买报价。
(四)成交确认:出租人和受委托的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挂牌租赁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参照执行)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和成交价格。经审查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签订合同:出租人与竞得人签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六)结果公布:受委托的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公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结果。
五、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一)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https://www.zjzrzyjy.com)申请报名、报价。
(二)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于规定时间内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交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
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挂牌人在挂牌租赁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四)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
六、网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
(一)本次挂牌租赁活动有关时间:
序号 | 报名时间 |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时间 |
宗地一 | 2024年10月15日8:30至2024年10月23日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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