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实验小学五老洼校区东扩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祥县实验小学五老洼校区东扩建设项目已由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403-370829-04-01-9281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祥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嘉祥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为嘉祥县实验小学五老洼校区东扩建设项目(EPC),该项目位于嘉祥县迎风路以东、呈祥大道以北。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750.02㎡,新建教学综合楼约4000㎡,同时配套学校景观、附属工程等。 2.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项目投资概算1631.875万元。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为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保修等阶段的全部内容。其中设计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方案设计、规划、建筑、景观、附属、专项、市政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所有工作。施工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及所有专业工程;景观、附属工程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 投标人须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施工单位提供); 4.6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4.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要出具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同时投标; ④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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