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拓东体育中心体育馆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拓东体育中心体育馆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云发改社会〔2024〕533号】,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省拓东体育中心。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云南省拓东体育中心体育馆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2、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99号。
3、项目概况:云南省拓东体育中心(简称拓东中心)体育馆始建于1957年,1959年投入使用,至今已有65年历史,是属地文保部门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和昆明市十大献礼建筑。由于建设年代久远,设施陈旧老化严重,其主馆于1997年停用至今,已丧失赛事活动功能,仅依靠南侧练习馆承担部分全民健身功能,无法适应和满足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广大昆明市民不断提高的对健康生活追求的需求。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补齐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短板,排除安全隐患,盘活闲置资产,应对社会舆情,推动体育事业发展,按照省体育局的统筹安排,拓东中心拟实施体育馆提升改造项目。
4、本项目文物保护工程等级:本项目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文物保护工程级别为三级。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改造范围用地面积22117.12平方米(约33.18亩),提升改造总建筑面积为 14207.65平方米,其中体育馆建筑面积13030.10平方米,训练馆建筑面积1177.55平方米。
6、估算总投资:项目估算投资8403.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335.36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体彩公益金)。
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含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第三方单位图审)、历史建筑现状勘察(含:现状勘察报告、现状实测图纸和现状照片)及文物行政部门、建设行政部门的评审及报批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地质勘察: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与测量,即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测量、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岩土勘察审图等工作及承担勘察缺陷责任等;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勘察、测量任务,并满足设计相关要求,保证勘察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含:文物行政部门、建设行政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
(2)工程设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配合第三方单位图审,不含预算)及后续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配合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保证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含:文物行政部门、建设行政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
(3)历史建筑现状勘察:含现状勘察报告、现状实测图纸和现状照片,保证现状勘察成果文件通过文物行政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
8、服务期限要求:7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其中:2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合同范围内所有勘测工作内容,5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合同范围内所有设计(含:历史建筑现状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历史建筑现状勘察: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配合第三方单位图审,不含预算):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历史建筑现状勘察,并满足相关要求,保证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人员要求:
(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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