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幼保健院委托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对“ 兵团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TYGS G 202 4B - 65
项目名称: 兵团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49万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出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2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 20 ]46号文);6 ) 《 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 新财购 [20 22 ] 22 号文 ; 7)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8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 须具 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城乡规划编制 乙级及以上 资质企业 ,有类似业绩,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注册 城乡规划师 资格 或高级工程师 ;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 .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 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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