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0112-04-01-263476 | ||
投资项目名称 | 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1号楼升级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1号楼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1号楼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中新广州知识城创新大道以西、永久快速以东、信息五路以北的ZSCXN-B1-3地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内容:负责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1号楼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 ||
招标内容 | 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1号楼升级改造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440112-04-01-263476) 批准, 科学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 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1号楼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项目名称: 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1号楼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 招标单位: 科学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薛工 联系电话: 020-82111450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自编2号楼401 招标代理机构: 伟创工程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15915735828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一路68号5栋209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111245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三、 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中新广州知识城创新大道以西、永久快速以东、信息五路以北的ZSCXN-B1-3地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 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 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创新大道以西、永久快速以东、信息五路以北的ZSCXN-B1-3地块,用地面积1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7.7万平方米,为更好服务知识城周边企业,满足周边市场需求,拟对1号楼进行升级改造,1号楼总建筑面积49812.6平方米(本次装修面积约29555.79平方米,其中办公区装修面积为:11428.79平方米,酒店区装修面积为:18127平方米),主要涉及装饰装修及其配套的电气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等。具体区域及内容以发包人或政府部门审批为准。 2、工期:总工期暂定为 150 日历天,自发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 (1)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自发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其中,承包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自发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 注: 设计阶段包含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 。 2、招标内容: 负责纳米智能技术科技园二期项目1号楼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2.1设计部分 2.1.1设计范围及内容: 负责项目的全过程建筑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工作。 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编制方案设计及深化、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如有)。 (2) 负责项目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设计概算审核。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3) 负责设计范围内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 1)室内装饰装修、电气改造、给排水改造、消防改造(约220万元)、暖通改造、智能化工程(约240万元)等施工图设计; 2)负责装修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如有)、海绵城市(如有)设计,BIM设计阶段应用; 3)对专业工程或专项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及其配套的机电、智能化、消防等)的设计或对深化设计进行技术审查,设计应满足规范及相关部门的文件和批复的标准要求。 (4) 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报批(含调整)、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竣工图备案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5) 负责配合三维动画、效果图制作。 (6)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7) 配合项目竣工图编制、签审工作。 (8) 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设计、施工限额为 8,341.57 万元(含5%暂列金)。 2.1.2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设计范围内各项专家设计评审,并承担设计评审所需相关费用(不含施工图审查费用)。 (3)设计工作分包(含专业深化设计)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未经确认的分包单位设计图纸一律无效。 2.1.3其他设计:(如有)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2施工部分 2.2.1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包括: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主要包括 : (1) 楼地面装饰、墙柱面装饰、隔断、天棚装饰、门窗工程,及装修工程配套的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空调等;智能化工程(智能化施工部分估算价为240万元):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计算机网络、信息发布系统、会议系统、综合布线(含桥架)、IT机房等;消防工程(消防工程施工部分估算价为220万元); (2) 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3) 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 配合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编制竣工图、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等,直至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5) 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工艺生产线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6) 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2.2.2 施工其他服务 (以下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下浮率中) 。 (1) 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2) 负责或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劳动安全卫生评审、报监手续、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白蚁防治、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3) 负责做好迎检、现场会、开工、封顶、竣工等仪式的筹备工作; (4)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5) 配合设计完善BIM运用,以达到运维要求。 2.3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编制竣工图、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措施费项目包干。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如因承包人和联合体成员原因导致建安工程费突破限额目标额部分的费用、设计缺陷或联合体成员原因设计变更引起增加的费用,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且不得要求发包人给予任何补偿。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 符合《工程勘察质量评定办法》、《民用建筑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施工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 。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五、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六、 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 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4年 4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至2024年 5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投标登记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 起始时间:2024年 4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3、 开标时间:2024年 5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详见: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 6、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 伍拾 万元, 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担保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 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 八、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相应承接能力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或同时具备①、②和③项资质: 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③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确定。 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2施工资质: 同时具备①、②和③项资质: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 6、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若为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 建筑设计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 ①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 7、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8、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 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由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10、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1、 关于联合体投标: 11.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6家单位(即3家设计单位、3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协办方。 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1.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 1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 13、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否决其投标。 14、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 1、 资格审查时,电子评标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企业信用档案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如电子评标系统中有部分需评审的内容无法显示的,评标委员会应登录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根据平台内的相应内容进行评审。 2、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一、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 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 十四、 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8,574.6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341.57 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33.12 万元。投标价超过任一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会导致无效投标。 2、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计取 (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设计费附加调整系数均设为1.5)。 该设计费已包含该项目的全部设计内容及后续项目的变更的设计工作量。 3、建安工程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按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设置。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其中工程建安费不得超出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2、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合同价。 3、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施工,设计、施工限额为 8,341.57 万元(含5%暂列金)。 4、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经济补偿。 十五、 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 [注释] 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在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情况、拟投标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等,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投标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科学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111450;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自编2号楼401。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七、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人:科学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伟创工程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 ||
工期(交货期) | 150 | ||
最高投标限价 | 857469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4-12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07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07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开标方式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5-07 10:00:00 开标地点: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科学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开达路101号自编2号楼401 |
招标人联系人 | 薛工 | 联系电话 | 020-82111450 |
招标代理机构 | 伟创工程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一路68号奥特朗工业园 5栋209 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方伟 | 联系电话 | 18520102787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11245 |
发布责任人 | 伟创工程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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