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115.0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115万元,占 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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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救灾物资采购 | 项目整体预留 | 62.0000 | [救灾物资采购合同] |
2 | 编制双中心长安大学城建筑实施方案 | 项目整体预留 | 53.0000 | [编制双中心长安大学城建设实施方案服务合同] |
部门单位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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