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还须具备 / 资质;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除项目负责人外,以下各专业须拟派 1 名专业负责人,拟派的各
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各专业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也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⑤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
⑥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3年12月-2024年2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拟派所有人员 须为在职员工 ,须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承接的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32000?的卫生建筑类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注:须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承接的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面积以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总平面图上的总建筑面积为准。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总平面图上的设计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设计内容须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否则不予认可)、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总平面图、审查机构发出的对应承接设计任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审图合格意见书)或专家评审的施工图评审意见加盖委托设计人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未从诚信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7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7、3.8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