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3FW120264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岐山院区新建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综合楼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预算金额: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评估交通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对规划和建筑方案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评审、审批时间按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4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方式:投标单位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需于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前,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自然人无需提供);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一份;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正反面)一份(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0号
联系方式:孙科长024-22812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3号奉天大厦7层
联系方式:朱卉18640345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卉
电 话: 18640345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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