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顺市西客站枢纽运营有限公司建筑物资产(云顶酒店)招租项目 | ||||||
| 项目编号:GP-D-ZL-2025777(777) | 信息披露期限:10个工作日 | |||||
| 标的情况简介:该项目位于安顺市西客站枢纽内,原云顶酒店一层大厅、3、4、5层共132间客房、会议室、餐厅,建筑面积共10284㎡。 |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是 ■ 否 | ||||
| 备注 |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具体情况以实际踏勘为准 |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空调费等)。此费用若由招租方代付的,承租方应在招租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缴纳,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水电押金8.00万元 2.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4.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疫情管控、国家政策调整等非可控因素造成的租期延期的,则租赁期限也自动顺延;若因上述因素造成无法继续租赁则双方免责,同时租赁关系终止。 5.本次项目标的以现状出租,需整体租赁。 6.标的由承租方自行规划、根据承租方工作需要进行装修,招租方给予配合、相关投入及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装修期间需调整、新增的项目由承租方提出相关方案及预算,告知招租方同意后按方案实施。 8.承租方在该项目的各项装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修复、改造、装修等工程投入资金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该项目因部分原有设施、设备仍可使用,承租方可以与设备持有方沟通原有设备购买,双方自愿交易,如承租方不愿购买,设备持有方需在7日内将原有设备全部搬离。 10.承租方整体承租后,招租方有偿提供40个地下停车位给承租方使用,停车场管理费为7.3万元/每年。 |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 资格条件 | 1.个人要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公民,企业要求具有正常运营法人资格的单位。 2.承租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 用途限制 | ||||||
文章推荐:
安顺市西客站枢纽运营有限公司建筑物资产(云顶酒店)招租项目(延期)
关于为【黔江区武陵小学校教学楼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介服务采购需求】 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