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临港创新基地拟进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和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服务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和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嘉陵江道801号。其四至范围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八路以东、嘉陵江道以北、珠江道以南,临近海岸线约1公里。土地总面积249916.8平方米,建筑物总面积69614.32平方米。
现有消防设施、系统包括: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09实验室内设置)、消防供水设施、室内干式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215、202实验室内设置)、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防火分隔系统、安全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灭火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源监控系统。
具体点位数量详见附件一:《消防点位统计表》;附件二:《各实验室面积、高度统计表》。
三、服务内容:
1. 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制定检测方案。
2. 对甲方委托的全部检测项目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确保消防电源、配电设备和线路能够可靠供电,测试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报警系统能及时准确地探测火灾,检查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提供照明并正确引导疏散,检查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等,确保其具备有效的火灾扑救能力,检测其他消防设施,确保其功能正常。保证检测数据和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并对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质量负责。
3. 对甲方现有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气体火灾监控系统、消防主机系统、图形显示装置、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线路排查(包含室内外全部线路),确保线路畅通、准确。
4. 各主机点位编码进行检查、梳理。制作编码图,编码表,并安排专业人员录入消防图形显示装置,确保各消防自动报警主机、图像显示装置现场点位保持一致、对检测出有问题的设备进行更换。
5. 电气防火检测:涉及电气线路、设备、接地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源等。包括变压器室、高(低)压配电装置、低压配电箱(盘)、低压配电线路敷设、电气照明装置、开关与插座等。
四、服务要求:
1. 合法性:现场检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高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高处作业证》。
2. 全面性:检查应涵盖所有需要检测的消防设施点位及其线路、电气线路、电气设施,对消防系统的所有点位进行现场勘查,记录每个点位的实际位置和编码,确保没有遗漏,检测不得采取抽检的方式,必须包含所有点位、线路、控制器及系统。
3. 准确性:对本项目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电源监控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以及灭火器等)系统进行系统性的摸排检测及资产盘点。确保检测数据和结论准确无误,将现场记录的点位信息与图纸和编码表进行比对,找出不符之处。对于编码错误和位置不符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包括重新编码和调整点位位置。对于重叠编码的问题,需要重新分配编码,确保每个点位都有唯一的编码。完成整改后,更新消防系统图纸和编码表,保证录入系统信息反映消防设施的实际状况。
4. 及时性:检测工作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
5. 可追溯性:检测过程应全程录像,保留照片等影像资料。出具的报告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便追溯检测过程和结果。
6. 保密性:报告中的敏感信息应得到妥善保护,防止泄露。
五、资质及检测人员要求:
1. 检测单位的要求:
检测单位必须是注册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中的要求。检测单位需具备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先进的检测设备。
消防电检资质、消防设备设施检测及资产盘点服务资质要求: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盖章版)。
(2)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无记录;企业资金流正常,不存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需自行提供声明函原件盖章版)。
(3) 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中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或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条件,并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消防机构信息中查询,提供截图。
2. 检测人员的要求:
(1) 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一人):负责检测过程的管理和技术监督,确保检测符合规范要求。
(2) 电气工程师(至少一人):负责消防电气的检测工作。
(3) 四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 /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至少两人):负责具体操作和执行检测任务。
(4) 其他操作员若干:必须为受过消防专业操作培训的人员。
(5) 消防电气检测检测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高压或低压)。
(6) 上述人员必须同时持有《高处作业证》(国家另有相关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7) 所有入场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
六、检测标准:
我国现行的规程、规范: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范》DB11/T3035—202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规范》DB11/T3034—202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6-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68-2008
《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50300-20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天津市民用建筑电气装置消防安全检测技术规程》(DB/T 29-59-2024)
以及相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七、成果报告:
1. 出具《天津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检测类别:年度检测;
2. 出具合格的《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3. 编制与现场实际完全一致的消防设备编码图、编码表(包括所有系统)。
4. 提交可证明已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的相关资料。
八、项目预算:13万元。
九、项目约定:
1. 中标单位按我单位要求提交全部进场手续、文件办理相应特种作业许可证,经基地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进场实施检测工作。
2. 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能从事特种作业。
3. 要求进场作业人员应与中标单位签订有劳动或劳务合同,经过企业安全三级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所从事工种的技术能力。有劳动合同者,应当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劳务合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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