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第一次分配公告
湖南天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湖南天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1月14日经湖南天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睿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4年11月30日经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2024)湘0223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分配方案》,湖南天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将采用货币形式分配的方式,根据破产财产变价进度,管理人可实施多次分配。若在主要资产处置后发现债务人的其他破产财产的,则根据分配方案的原则和顺序进行补充分配。
(一)可供分配资产情况
破产期间,天睿公司收入共计17281213元,系天睿公司名下的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拍卖所得,天睿公司目前可分配资产共计17281213元,根据分配方案,抵押资产变价款先支付破产费用、工程价款优先债权并偿还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权的担保债权后用于其他债权清偿。
(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情况
目前已发生破产费用168709元,包含:
(1)破产专项审计费22141元;
(2)破产资产评估费用 26568元;
(3)资产追溯性评估费用20000元;
(4)管理人报酬100000元。
(三)本次拟分配情况
本次拟分配7110236.89元,扣除已发生的破产费用168709元,向债权人分配共计6941527.89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债权优先分配金额700000元
因此前经债权人申请、法院批复,已向攸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前分配700000元,本次分配时无需再支付。
2.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6241527.89元,其中:
(1)攸县潭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44499.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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