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紫雲新城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室内电梯物资室内电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CGJH-2506-12180
1.项目概况在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紫雲新城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紫雲新城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为:保定创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室内电梯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新建住宅及配套建筑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总占地面积56048.30㎡,约合84.08亩,容积率2.499,建筑密度19.89%,绿地率35.12%,总建筑面积186935.68㎡,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46871.68㎡,地上建筑面积140064.00㎡,地上主要包含住宅建筑面积133286.43㎡,公建建筑面积6277.57㎡,其他附属设施500㎡。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承包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范围内的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相关服务、设计(含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的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绿建及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等工作,并在竣工完毕后,对施工的全部范围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
2. 采购内容2.1具体内容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招标依据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2〕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报价人资格审查及要求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室内电梯(包件号SNDT01)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稳定生产及供应的能力,招标物资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报价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报价人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公司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替代财报;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其物资检测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及本项目的设计技术要求。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报价人近2年(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报价人成立(注册)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招标物资生产厂或供应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报价人近3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报价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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