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07-440106-04-01-88977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天河区柯木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凤凰汇东侧地块复建安置集体物业商务楼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天河区柯木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凤凰汇东侧地块复建安置集体物业商务楼工程(地上部分)设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天河区柯木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开区凤凰汇东侧地块复建安置集体物业商务楼工程(地上部分)设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道广汕路以南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新建一栋复建安置集体物业商务楼(暂定项目名称:新柯木塱大厦),规划地上十七层,地下两层,总建筑面积约3120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204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753平方米(最终项目名称及数据以规划和自然部门审批为准)。地上部分规划建设主要功能为商业、办公、酒店的综合体;地下部分主要功能为停车库和设备用房,与南侧住宅地下室共同规划建设,不在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内,但需进行技术对接及相互配合,保证图纸设计的一致。本次设计招标为地上部分。 | ||
招标内容 | 建筑方案设计、深化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于施工图审查前的创建等。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47.16915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项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范围为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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