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铁路运营管理区 已由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张经审字【2025】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房建公寓段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车务段关于张家口铁路运营管理区房屋还建协议及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5】12号和张经誉会【2025】43号的委托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0% ,招标人为 张家口誉鑫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5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张家口站南广场规划红线内,项目占地面积46.25亩(30830.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已拆除铁路用房进行原址还建,还建规模地上建筑面积31123.1平方米,同时对内部进行装修及水电暖等配套设施进行完善,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张家口站东侧,建筑功能:公共建筑。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块内建筑设计、建筑平面和外观方案、海绵城市设计方案、景观绿化设计方案、地块内小市政规划设计方案、绿色建筑设计方案、智能化设计方案,以及相对应的初步设计说明及图纸文件、概算编制等相关配合服务等,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等) 2.3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6.65万元 2.4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 其他: 质量标准:满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并符合招标人要求且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3 09:00 至 2025-06-18 17:3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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