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成安县非遗文化和文物保护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成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审批招标核字[202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安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安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 11980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8542.17平方米,建设非遗文化中心一栋其中建筑面积为7486.25平方米。其中地上二层,建筑面积为5063.81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422.44平方米;文物保护中心一栋建筑面积为1055.92平方米,主要内容为非遗文化展示区文化传承交流区、非遗文化传播和文物保护等,并建设室外管网和配套设备、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 成安县玄武路路北 ,建筑功能: 通过建设成安县非遗文物配套基础设施为核心,打造集中成安文化特色的综合性非遗文物保护工作,提升城市文化辨识度,做到最大程度保护文物的目标。 (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 65.65373 万元;二标段:95.84615 万元。 (3)一标段: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15 个日历天;二标段: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20 个日历天。 (4) 其他: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行业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二标段:展陈、内装设计包含:A馆(石刻博物馆)和抗战纪念馆的展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概念设计、方案实际效果设计、方案实际施工图设计),A馆下地下文物修复室、文物库房内装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基础装修、多媒体设备、文物保护设施等设计),B、C、D馆室内展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概念设计、方案实际效果设计),项目大纲编纂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0 00:00:00 至 2025-06-15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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