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全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代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怀宁县全丰食品有限公司 ,该企业为民办经营企业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SC-DL- 812 号
2.2招标项目名称:怀宁县全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3建设地点: 安庆市怀宁县
2.4建设规模 : 怀宁县全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配套用房、设备购置安装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 5000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详见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文件。
2.5 合同估算价 : 工程费 用: 3100.00 万 元; 施工图设计费用: 50.00 万元。
2. 6 招标范围:
(1) 施工图 设计 : 包含但不限于 承担本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内 勘察、测绘、 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 、 专家评审、图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 2)施工总承包: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 7 计划工期: 12个月 (含设计周期) ,其中工程 施工 期 自开工令发布起 8 个月 完成。
2. 8项目 类别: 工程总承包( EPC)
2. 9 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
(1) 施工资质 :投标人 须 具 备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设计资质: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 ①、②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③ 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 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 ;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③ 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 。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
注: ①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 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 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 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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