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决定出让庆自然出字〔2025〕0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宗地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庆自然出字〔2025〕 021号 | 340811003002GB00103W00000000 | 位于宜秀经济开发区,东至龙眠山路商业用地;西至光彩大市场;南至光彩博览中心;北至铁路线 | 3910.76(合5.86亩) | 商业用地 | 1.0≤容积率<1.5 | ≤45% | ≥20% | 40 | 635 | 127 |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均以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竞买。
三、出让方式
拍卖。至报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报名,按期拍卖;如有2家报名,转为现场竞价;不足2家报名,转为挂牌。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4日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柱山西路201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楼3008室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或现场竞价)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2025年6月4日11:30前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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