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高新区科创中心提升项目(二期)施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高新区科创中心提升项目(二期)施工设计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浙江杭海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装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 长安镇 。
2.2建设规 模:主要包含海宁高新区科创中心综合办公楼 4-8层及1#车间厂房,其中办公楼6999平方米,厂房15009平方米,实验室3500平方米,项目建安估算约 2300万元 。基础装修、实验室装修、专业产线装修。本项目设计费 约为 75 万元。
2.3招标范围: 海宁高新区科创中心提升项目(二期)设计 ,包括方案设计 (含修改、 估算编制 ) 、 初步设计(含修改)、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含软装)、施工期咨询服务和后期审计配合服务等。
主要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 方案设计 (含修改 、 估算编制) 、 初步设计(含修改 、概算编制 )、 装饰设计施工图、安装设计施工图、施工图设计(含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地面布置图、强弱电布置图、开关插座图、立面图、节点图、给排水平面图)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施工期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含:施工期间的跟踪、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工作等相关服务。
2.4计划设计周期:
(1) 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 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 建筑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方案评审后 1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
(3) 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 10 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评审。
(4) 初步设计修改阶段:初步设计评审后 1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书编制。
(5) 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 2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6) 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7) 配合审计服务:至审计结束。
2.5质量目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 设计综合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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