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商洛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改造装修EPC项目已由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412-611061-04-01-57366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商洛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商洛高新区内,北邻商丹大道,南邻郭家村空地,东邻村道,西邻西石路。;
2.2 工程规模:装饰装修项目,建筑面积23964.10㎡,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施工蓝图等)、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3 项目投资总额:8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9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商洛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改造装修EPC项目;标段编号: E6110003551dsi0ji2cj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装饰装修项目,建筑面积23964.10㎡,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施工蓝图等)、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商洛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改造装修EPC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商洛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改造装修EPC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说明牵头人并附联合体协议。。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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